超长、超宽、超高得“治”别让祸从“货”起 重点车辆违法整治

2023-12-20 爱游戏体育平台app

  8月16日晚上19时许,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四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在毕节收费站对各类违法进行查处时,一辆白色轻卡车驶出收费站,车上载满了一大车海棉,

  驾驶人称,这样拉货是为了多挣点钱,民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分析了这样载货的危害,驾驶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民警的监督下,驾驶人找来两辆轻卡车,把超出的货物转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允许超出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允许超出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允许超出4.2米;(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允许超出2.5米;(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允许超出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允许超出车身。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允许超出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允许超出4米。